按照《河北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》和《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退出工作的通知》规定,经各乡镇初选,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拟退出贫困村进行审核验收,并报县委、县人民政府审定,按照贫困村退出标准,结合各村贫困发生率、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,拟将本斋乡后营村等38个村退出贫困村序列。